职 责:
1、提出市直党建规划,指导基层党组织搞好党的思想、组织、作风建设。
2、做好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,负责培训市直党组织的领导班干部。
3、指导市直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班干部的监督,及时向市委么映市直各部、委、局、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。
4、负责审批市直单位党组织的建立、撤销和合并。
5、负责审批和任免不涉及职务升降格的口党委、总支、支部的书记、副书记及其班子成员。凡 涉及职务升降格的人选,由市委组织部考核,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审批,再以市直工委的名义行之。
6、做好发展党员的宏观控制和指导工作,把好“入口”关。
7、完成市委交办的其它任务,协助组、宣、纪、督促检查有关党建的各项工作。 |